近年来,外卖已经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。然而,在享受便捷的同时,配送平台不时暴露在配送问题上,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麻烦。
广州市民闫女士向林记餐饮透露了这一消息,今年3月6日中午,她在位于黄埔大道的单位提前开会,被称为必胜客的外卖平台预计当天中午11:30到达。由于当天下雨,必胜客的送货人员打电话来说订餐太多,需要延迟送货,所以,直到12:22,快餐才到达她手中。
“但这不是我点的菜。”严女士发现这顿饭是附近的另一位顾客送的,所以她给送餐员打了个电话,要求换换口味。然而,她开始无休止地等待——她点的快餐似乎被遗忘了。每次她打电话给商店,对方都承诺很快送货上门,并声称要承担第三方送货的费用。然而,我等了又等,催促了又催促,终于在13:57送出了快餐,比预定的时间晚了两个半小时。商人最终同意给严女士全额退款,但她空着肚子等了两个小时。
林记餐饮了解到,这种情况在商人分布尤为明显——如果客户订单,平台的分布,通过GPS地图是否仍能看到送货人员抓住订单,分配人员的实时位置,当商人分布地图显示一行只有两个点。
面对这样的问题,客户除了退款还能索赔吗?
北京大成(广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晨表示,在这种情况下,顾客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,商家应该为服务承诺时间欺诈支付双倍订餐金额。
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和“消失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增加的损失补偿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,增加补偿量的价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成本翻倍。
在这种情况下,客户和商户构成了销售合同的法律关系。客户通过商家的配送APP下单支付,商家在APP页面上承诺预期的配送时间。如果卖方不能提供食品在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,导致客户享受的失败相关的外卖在指定的时间内,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如果客户的合同目的失败。顾客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,有权要求退货或者赔偿损失。从表面上看,顾客所损失的只是点的食物和用餐时间。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精神损失,但不可否认的是,客户的时间就是金钱。由于等待送餐和与商家沟通的时间增加,所以增加的时间应该被理解为客户工作时间的损失。
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,商家的行为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。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,督促消费者下单消费,未能按照承诺的送货时间提前将食品送到顾客手中,顾客在预定的时间内收到食品,之后多次延迟送货。这种行为被怀疑是欺骗消费者,所以商家应该为顾客的餐费承担双倍的赔偿。